申请/专利权人: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中冶南方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日:2019-07-16
公开(公告)日:2024-03-08
公开(公告)号:cn110272748b
主分类号:c10b1/00
分类号:c10b1/00;c10b21/10;c10b57/00
优先权:
专利状态码:有效-授权
法律状态:2024.03.08#授权;2019.10.22#实质审查的生效;2019.09.24#公开
摘要:一种活性焦炭化装置及方法,通过炭化炉燃气燃烧室为炭化炉提供用于造粒料炭化的高温烟气;使造粒料在炭化炉中的高温烟气下进行炭化,形成炭化料;将炭化料送入炭化料冷却器中,通过冷却器空气入口送入空气,通过流动的空气使炭化料冷却,使冷却器空气出口与所述回用空气入口连通,并将被炭化料加热后的空气送入炭化炉燃气燃烧室并作为炭化炉燃气燃烧室的助燃空气;将炭化炉尾气焚烧室和回用燃气通道的进口均与所述炭化炉的尾部连通,使炭化炉的尾气一部分进入回用燃气通道,并通过回用燃气通道回到炭化炉燃气燃烧室进行再燃烧利用,另一部份进入炭化炉尾气焚烧室进行再燃烧,并通过尾气处理单元处理燃烧后的废气。
主权项:1.一种活性焦炭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炭化炉燃气燃烧室、炭化炉、炭化炉尾气焚烧室、回用燃气通道、炭化料冷却器和尾气处理单元;所述炭化炉燃气燃烧室包括燃气入口、空气入口、回用空气入口、回用燃气入口以及燃气燃烧室点火装置,通过所述燃气入口和空气入口分别为所述炭化炉燃气燃烧室送入燃气和空气,并通过燃气燃烧室点火装置点燃;所述炭化炉燃气燃烧室的出口与所述炭化炉进口连通,用于为炭化炉提供用于造粒料炭化的高温烟气;所述炭化炉尾气焚烧室和回用燃气通道的进口均与所述炭化炉的尾部连通,所述炭化炉尾气焚烧室的出口与所述尾气处理单元的进口连通,所述回用燃气通道的出口与所述回用燃气入口连通,所述炭化炉的尾气一部分进入回用燃气通道,并通过回用燃气通道以及回用燃气入口进入炭化炉燃气燃烧室进行再燃烧利用,另一部份进入炭化炉尾气焚烧室进行再燃烧,并通过尾气处理单元处理燃烧后的废气;所述炭化炉包括进料口和出料口,所述出料口与所述炭化料冷却器连通,所述炭化料冷却器通过空气对炭化料进行冷却,所述炭化料冷却器包括冷却器空气入口和冷却器空气出口,通过冷却器空气入口送入空气,通过流动的空气使炭化料冷却,所述冷却器空气出口与所述回用空气入口连通,用于将被炭化料加热后的空气送入炭化炉燃气燃烧室并作为炭化炉燃气燃烧室的助燃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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